您好,我是日本東京 專門辦理簽證手續的行政書士 末吉由佳事務所的事務員
                                                                                               台灣出身的佐藤 美姿  

年初六,和老公到千葉縣某市我堂姊家拜年,同時向他們的唯一的女兒,即我的姪女IKU恭喜她第二個孩子誕生 

堂姊夫婦都是齒科醫師,堂姊是早在30~40年前;而姊夫則是在父親的時代,舉家歸化日本國籍了。

理所當然的他們的孩子在出生時即是日本國籍。

居住日本的讀者們,如果你是國際結婚,而尚未有孩子,是否曾經想過出生後的孩子的國籍問題呢?

或者你的周圍有外國籍夫婦將在日本生產,他們將該做怎麼樣的準備?

在日本的法律規定,在日本出生的孩子的國籍,是由父母親的國籍來決定;而不是出生國。因此,孩子的國籍是需要依父親或著是母親的國籍。

明白了孩子的國籍歸屬之後,接下來我們也必須了解孩子出生之後必需辦的手續

1、去辦出生登記    

     向醫院領取出生證明書一定要在14天以拿著出生證明書母子建康手帳,到市役所(市鎮鄉公所)去辦理出生登記,並且領取 「出生届受理証明書」 

2、取得孩子的在留資格   

      出生30天以內 * 註1,攜帶出生證明書到入國管理局,去辦理取得孩子的在留資格。請注意入管之前,請先查詢入管的網頁,過目填寫的事項以及內容。

 備註:如果你的孩子在60天以內,將出國的話,此在留資格可以不申請。但是,在日本預定居住60天* 註2 以上的話,請不要忘記一定要在 出生30天以內 * 註1 請。 

如果沒有去辦理的話,孩子將會以【不法殘留】的理由,可能被要求遣送回父親或著是母親的國家,襁褓待乳的親骨肉,怎堪與父母親分兩地呢?

萬一,超過30天* 註1 沒有去辦理的話,請先冷靜! 尚有其他解決的方法;總之,在孩子出生之前,先要有種種的準備。

3、外國人登錄   60天以內攜帶「出生届受理証明書」市役所(市鎮鄉公所)去登記。

4、向自己國家的政府機關報告(駐日大使館,領事館)出生之事。

* 註1 有關於2019冠狀病毒病的影響,日本入管的因應措施上將30天延長為60天  (已結束)

* 註2 60天延長為90天(已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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ビザ先生🄬 行政書士 末吉由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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