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我是日本東京 專門辦理簽證手續的行政書士 末吉由佳事務所的事務員
台灣出身的佐藤 美姿 再3個月就要邁入新的一年・2025年,可能是工作的關係吧 ,每年到了此時總會回顧這一年,並與往年作比較。2019年底開始發生的COVID-19,2020年初全世界爆發性的擴散,而造成世界之間「無可比擬的危機」。雖然說目前全世界已經脫離了疫情的陰霾,但是長年持續的日圓貶值之下,到底有沒有影響到永住申請或是歸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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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日本東京 專門辦理簽證手續的行政書士 末吉由佳事務所的事務員 台灣出身的佐藤 美姿
約20年前,自己的歸化手續是在埼玉県某市法務局申請的。但是,從2016年進入此行政書士的工作以來,不論是歸化或是遺產相繼方面,由於申請人的居住地都是在東京,所以就依照東京都法務局的審查標準去取得台灣戶籍謄本。也就是說需要的台灣戶籍謄本的範圍是從申請人的父母親的結婚登記起,至申請人目前的日本籍所在為止的全戶戶籍謄本,和全戶除籍謄本。簽證老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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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出身的佐藤 美姿 目前正在「永住申請」中,或者是想申請的人,想必會很關心這個問題 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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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日本東京 專門辦理簽證手續的行政書士 末吉由佳事務所的事務員
台灣出身的佐藤 美姿 今年3月初,親戚的好友突然向我求救,説是「兒子到日本某國立大學作交換留學,現在銀行的存款已經快見底了,不匯錢給他的話,恐怕要斷炊了⋯ 但是,銀行說不能匯款?也不知道為什麼?? 這到底該怎麼辦? ⋯ 」
乍聽時,我也覺得很納悶?來日本30年了,從來沒有聽過留學生有銀行帳戶,卻不能接受滙款的事 ! 由於事情好像很緊迫,所以我表示願意幫忙,先從我的帳戶裏匯日幣給他的兒子,待我回台時,再 ⋯。 簽證老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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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日本東京 專門辦理簽證手續的行政書士 末吉由佳事務所的事務員
台灣出身的佐藤 美姿 
有位讀者來 mail 詢問,其所述的內容如下:
「曾經有半年的留日經驗,但是在返台出境日本時,因為“ 不知情 “未在【新格式的再入國出入國記錄卡】的打上勾,而遭到空港出入國管理局職員在留卡上打了一個洞,(即在留資格失效)…之後就結束了“日本留學之夢”…。雖然事經約4~5年了,還是想再次前往日本重新逐夢,但是,擔心之前在日本半年期間的國民保險費用和國民年金,會不會來催繳的疑慮。」
我閲讀此mail之後,為這位讀者的”疏忽”(應該說運氣不佳!)感到難過和婉惜。不過,這位不屈的戰士的再挑戰精神,真是令我佩服 
今天我想和讀者們談談什麼是【新格式的再入國許可】制度。【新格式的再入國許可】就是日本語的「みなし再入国許可」。其制度是起於2012年7月9日廢止外国人登録制度,改制為
在留卡(在留カード)的同時,將之前的「再入國申請許可」改為比較簡化的
【新格式的再入國許可】=「みなし再入国許可」
。
「みなし再入国許可」的利點是,居住在日本的外國人在出入日本時(1年以内回日本,或是在留卡的有效期間內),不必要再去出入国管理庁去申請再入國的手續了,改成為在機場自己申告有無再入國意願的紀錄。也就是說,如果自己希望再回到日本的話,就一定要在再入國出國卡的「一時的な出国であり、再入国する予定です。」上面打勾。不打勾的話,可能就會被詢問。如果不懂得審查官的意思,或是勾錯地方,這重要的在留卡就可能被打洞,而失去在留資格。請參考照片 ↓
針對於這位讀者的疑問,我們做了這樣的回答:
「…在留卡被打洞的同時,所剩下的在留期間也就失効了,同時在住民登錄等等也被閉鎖了。(應該是在你出國的隔天就被閉鎖)
和住民登錄有關連的國民健康保險也是一起被鎖定了。即使國民健康保險的時効是2年,那之後,應該沒有再寄來通知單了,今後也不再會有向你申請繳納的事。
但是,有關於國民年金之事,在你下次入日本之後,可能會收到國民年金的通知,即使在法律上是可以追溯2年內的繳費,但是,目前已經超過2年以上,所以2017年的部分不需繳納。
因此,在下次入國時,2017年份的健康保險或是年金的催繳之事,其可能性是很低!…」 簽證老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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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出身的佐藤 美姿
當「結婚證明書」上所寫的姓名和現在的護照的姓名不一樣時,該怎麼辦?
有如此的個案
丈夫因被調職到日本分店已經快2年,最近因爲防疫的邊境管制措施的放寬(日文:水際対策)再加上日本的Omicron疫情漸趨穩定,所以想辦理「家族滯在」簽證,盼望可以早日到日本與丈夫團圓。
於是,本事務所因應申請人的要求,提示了
申請的流程,以及申請中所需要的資料明細單等案內。
之後,在檢查接受的資料時,小編發覺申請者的結婚證明書和目前持有的護照上的姓名是不相同,而詢問原因,果然是「改名」所致。因此,此申請還必須增加「戶籍謄本」全部,以證明結婚時所登記的姓名和目前持有的護照上的姓名是同一人物的具體方法。(姓名的變更,登記等事項,戶籍謄本上都有記載)
台灣人信風水・算命,為了想改運、或是改善人際關係,而去「改名字」
。
這對於日本人而言,好像難以理解和接受,因為在日本「改名字」是件很花費時間的差事,除了因結婚冠夫姓的理由以外,很少人會想去改名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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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出身的佐藤 美姿
★「永住」的申請文件中的內容有變更了 !
從2021年10月1日起,申請永住的必要文件中增加了「了解書」
何謂「了解書」? 為什麼需要這一項確認書呢?其內容何在?
據調查顯示,近年來「永住」申請者增加,從入管受付開始到結果下來的期間大概是約4~6個月。有些申請者以為既然已經申請了,應該會被核准的,於是在結果出來之前,就換工作,或是離婚⋯,而造成入管很大的困擾,因此多了此項確認書。如果在此期間,您有就職狀況或是,家族狀況變更的話,那麼就必須通知入管局。如果未通知,即使是取得永住許可,經發覺後
可能被撤消。請留意!
詳細請看
出入国管理局HP 永住許可申請1の12【了解書】
https://www.moj.go.jp/isa/applications/procedures/zairyu_eijyu01.html
★另一項是有關於「身元保証人」的變更(2022年6月1日起)
「身元保証書」的表格變更了。
身元保人的姓名是必須要本人手寫。
至於身元保証人的身分證明文件上,只要可視為身分證(如マイナンバーカード * 記得
個人番号要塗黑 *
或是運転免許証或在留カード)的コピー就可以了,「住民票」和「課稅/納稅證明書」已經不需要提出了。 簽證老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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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出身的佐藤 美姿
我不是「過客」;但不一定是 永 遠 居 住 在 日 本 … 目前取得了「技術・人文知識・国際業務」或是,「日本人配偶者等」等的簽證,理所當然的積年累月的繳了稅金,但是,有朝一日如果 我 想 離 開 日 本 時,那麼至今所繳的稅金豈不是損失了嗎?
這個日本年金義務制度,對於外國人而言,最終到底可不可以享受其福利・保障呢? 此懸念…包括小編,相信各位讀者們也有同樣的想法吧?
其實,並非全然 …
因為在日本也有「脱退一時金」的制度,也就是說:當我們將離開日本時,最好先辦理「脱退一時金」的申請,屆時日本年金機構會按照自己已經繳納的月數,金額等條件來評估交付給申請者的金額,然後再匯款給申請者。
請參考【短期在留外国人の脱退一時金】的說明。 https://www.nenkin.go.jp/service/jukyu/sonota-kyufu/dattai-ichiji/20150406.html
以及申請方法 (中文簡體字) https://www.nenkin.go.jp/service/jukyu/todokesho/sonota-kyufu/20150406.files/B.pdf
有關於「脱退一時金」的詳細內容,待下次與讀者們分享。
今天想和讀者們談的是 留學生以外的其他的年金問題。
★ 日本的年金制度 ★
目前是分作為「國民年金」,「厚生年金」二類。※ 註:2015年(平成27年)10月1日起,
將之前另一類的「共濟年金」(則是「國家公務人員」,「地方公務人員」)合併於「厚生年金」內。
〇「國民年金」原則上凡是居住在日本,不分國籍,滿20歲以上,未滿60歲都需要加入年金。所以又稱為「基礎年金」。
〇「厚生年金」則是任職於適用厚生年金保険的公司的
上班族(サラリーマン)所加入的年金。
加入年金的好處是,不只是自己可以領取養老的基金。如果中途不幸死亡的話,其家屬被保險者可以領取死亡基金。如果造成傷殘也會發傷殘年金。 簽證老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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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出身的佐藤 美姿
本事務所「行政書士末吉由佳事務所」於2010年6月(平成22年)開設以來,感謝顧客不斷的支持與鼓勵,以及深獲顧客的信賴與好評,口碑是一傳二傳,二傳十⋯。
儘管是疫情中,從去年入秋後,有關於「永住」的電話諮詢增加了。
對於長期居住在日本的外國籍人士而言,半多持有取得「永住者」或「日本國籍」的想法。 然而,這兩種申請都是高難度 … 尤其是「歸化」可以說是難中最難的一項申請。
不過,永住還是人氣不墜的喔 ! 歸化不許可的理由是無法去詢問的,但是永住不許可的理由是可以去詢問。
這些電話諮詢中,他們多半是曾經申請過(不論是自己申請或是委託行政代書士),但其結果是「不許可」的事例 !
那麼 到底是什麼原因造成不許可呢?
首先,小編先將「永住者」的申請條件中的第一項:居住年限作說明
原則上是連續在日本居住10年以上。 *註:日本人配偶者,永住者配偶者是結婚3年以上,且連續居住在日本1年以上。
「定住者」是連續居住在日本5年以上。
高度人才1號是連續居住在日本3年以上。
高度人才2號是連續居住在日本1年以上。
有諮詢者問道,數年前曾經委託其他的行政書士辦法,其「不許可」的理由是,當中有「年收不足」的年份! 現在收入較穩定了,不知是否是再申請的時機呢?
根據這個問題,我將「永住」申請上常見的不許可理由列出,提供讀者們參考。
1,生計要件(收入)
要有一定程度的收入來源。而且還要視扶養人數的不同,而定收入的基準。目前是以最近5年的課稅/納稅證明書來判斷。
在收入方面上不許可的要因,多半是收入尚可,但是扶養親屬人數多。如果有扶養在母國的親人時,也要提出滙款證明。
2,素行要件(有無犯罪,以及有無正確的履行納稅義務)
市區民稅金以外,年金或是健康保險費等的繳付狀況也列為審查的項目。目前是最近5年的課稅/納稅,和2年的年金給付狀況。
※凡是有「未繳」或是「滯繳」(滯繳→指的是 不遵守繳費期限狀況而言。或是有「非課稅」的期間,就會被判斷為「維持生計有困難」而造成不許可。
(補充:有個實例,一位條件很優渥的客人,因為配偶的繳稅狀況中,有一次慢了10天才去繳納,而造成不許可 ! ! )
在於罰則犯罪事例上而言,最近如有飲酒肇事等重大交通事故,逃稅,等觸法案件的話,可能有「不許可」的命運,建議您還是打消念頭!
※此外,如果有觸及民法的訴訟案件,即使對方最終以「不起訴」作為解決的方法,但是在案件上自己是關與者,此事項需要先向行政書士表明,一起針對問題作討論,以及探尋解決問題的所在。
另外,在申請書上填寫的部分和以前向入管提出的資料有矛盾之處,則會給予偽造詐欺的印象,因此,如果有之前提出過的申請資料檔案時,請務必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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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sueyoshivisanabi.pixnet.net/blog/category/1320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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