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日本東京 專門辦理簽證手續的行政書士 末吉由佳事務所的事務員
台灣出身的佐藤 美姿 ![](https://imageproxy.pixnet.cc/imgproxy?url=https://s.pixfs.net/f.pixnet.net/images/emotions/032.gif&width=19&height=19)
據我的觀察,本部落格最有人氣的記事是「永住」的話題 畢竟能取得永住是許多人夢寐以求的目標。
但是,您知道嗎?
日本從今年4月起,入國管理法因修正案通過,而開始實施新法。其內容是為了迎接2020年東京奧運・殘障者奧運的來臨,制定了「特別技能」的新在留資格,預定5年內最多擴大約34萬外國人的就勞機會等施策。
乍看之下好像很歡迎外國人前來日本就勞;但是對於承辦外國人簽證專門的行政書士而言,此新法只不過是針對勞動力不足的暫時措施吧了!日本到底還是「不贊成移民政策」的國家啊!
如何的見其端倪呢? 就讓我舉個實例與讀者們分享吧!
依照出入國管理局的發表,從7月1日起申請永住者的提出繳稅證明書的內容更改了!!!
也就是說:變得更嚴格了!
如果您是持有就勞的簽證 (如 「技術・人文知識・国際業務」,「技能」等)以及「家族滞在」)內容更改如下
一、有關於住民税
在之前申請永住時,需要提出最近3年分的課稅和納稅證明書,但是從7月起變更為最近5年份的課稅和納稅證明書了
二、有關於所得税
從7月起舉凡所得稅,消費稅,相続税(遺產稅),贈与税(贈與稅)無滯繳的證明,及繳稅證明書必須提出。
三、有關於國民年金
必須提出最近2年的年金保險費的繳納狀況的證明書。
看了上列的項目,會不會令人看乍舌 ?
為了這些增加的項目,不知道有多少的外國人終於維持了3年間約300萬以上的年收,正準備申請永住之時,就是因為更改了提出課稅和納稅證明書的年限,造成無法達到審查基準,而暫時無法申請。
總而言之,永住是越來越難申請了。
下次將繼續介紹持有「日本人配偶」或者是「永住者的配偶」的情形
ビザ先生🄬 行政書士 末吉由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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